在我不是药神的电影里面,勇哥最后被判了五年, 提前出狱。 而在现实中,我不是药神的原型陆勇做为正义的一方最终在法庭上获胜了,最终无罪释放。 陆勇有两条罪名, 一条来自使用淘宝购买的信用卡, 另一条来自贩卖假药。 显然, 第一条没有多大罪。 而第二条, 根本不成立, 陆勇只是帮忙买而已, 他没有在这个行为中获利, 根本谈不上卖假药。
但是陆勇的的确确宣传了卖假药的渠道, 他不仅教人家怎么买, 还帮别人买。 他的的确确的侵害了真药版权方的利益, 而最终结果却是被判无罪 。这不是电影版权方想看到的。 毕竟这是一部商业电影, 他们如果认可使用假药和宣传购买假药的渠道的话,不是打自己的脸吗? 如果一个人买不起真药而吃疗效一样的"假药"是值得鼓励的话, 那么那些没钱买电影票看电影而在网上观看盗版电影的人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那宣传看盗版电影的方法就是大义凛然的。
前几天的时候,有个网友在评论中问我哪里可以看《我不是药神》。 于是我就在网上随意找了一下, 发现很容易找到。 我也没有多想,便把这个方法分享在我的频道里。 然后第二天就被版权方给下架了, 还得了一个警告(郁闷)。 我分享找影片的方法和陆勇分享买假药是一模一样的性质, 我宣传了非官方的渠道, 让那些电影还没有上映的地区和国家的网友可以看到。 我肯定给版权方的利益带来了损失。但我没有侵权,所以得了一个警告也是很郁闷的。
话说回来, 如果电影里的勇哥没有坐牢的话, 那版权方是不是没脸下架我的视频了? 所以, 版权方一定要让勇哥坐牢, 法理上,版权方一定要站住脚。 然后给勇哥减刑, 在人情上也说得过去。所以剧情上就要让勇哥先利用卖假药赚钱, 如果勇哥没有从头到尾都是以成本价卖, 没有盈利, 那最后判他坐牢就说不过去, 法理上都站不住脚 。 所以勇哥开始是狠赚了一笔的。 后来勇哥再卖的时候就没有再赚钱了, 这时候就像原型靠拢了, 否则的话勇哥只是个靠卖假药而发财的假药贩子, 不再站在正义的一方。
有了先前获利的基础, 后面就可以合法合理的给勇哥判刑。 影片要宣扬的是, 虽然你的动机是好的, 但是你侵犯了版权方的利益, 我们是不认可的, 你还是要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说, 编剧把剧情做这样的改动还有这个深层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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